我国台湾地区资优教育的特色及启示

发布时间:2021-08-01 来源:教育探索 作者:余丽 王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我国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1]。超常教育承担培养高科技、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使命,据统计,我国两亿多14岁以下的儿童中,智力超常儿童的总数达数百万人[2]。因此,对超常儿童的培养是我国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迄今为止,我国大陆超常儿童教育已经走过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规模却一直在萎缩。到2011年,有少年班的大学从高峰时的13所下降到仅剩中国科技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两所,中学少年班则仅剩10所左右[3]。超常教育如何发展再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系统分析我国台湾地区资优教育的现状和特色,能为我国大陆超常儿童教育提供新的视角。

一、资优儿童的定义明确,鉴别系统化

1.资优儿童的定义

人类对表现非凡儿童的认识已有上千年之久,且因时代、文化背景等差异而不同。我国大陆地区称其为“超常儿童”,香港和台湾地区称“资优儿童”;美国称“天才儿童”;英国和新西兰称“英才儿童”。虽然名称不同,但学者们一致认同此类儿童大多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具有特殊才能。《特殊教育名词汇编》中将资赋优异儿童定义为泛指那些在思考、推理、判断、发明和创造等方面能力明显超出一般同龄儿童的儿童[4]

我国台湾地区所称的资赋优异是指有卓越潜能或杰出表现,经专业评估及鉴定具特殊学习需求,须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措施之协助者。其分类如下:(1)一般智能资赋优异;(2)学术性向资赋优异;(3)艺术才能资赋优异;(4)创造能力资赋优异;(5)领导能力资赋优异;(6)其他特殊才能资赋优异[5],其定义体现了多元、融合、广义的理念。

2.鉴定与选拔程序

目前,国际上有关资优儿童的鉴别工具、标准和程序尚不统一,但多指针、多途径和动态化的基本鉴别原则得到了多数国家(地区)的认同[6]。针对六类资优儿童,我国台湾地区制定出不同的鉴定要点和基准(如表1),提出资优学生的鉴定应使用标准化的评量工具,采用多元及多阶段评量方法,除了一般智能及学术性向资优学生的鉴定外,其他各类资优学生的鉴定均不得施以学科成就测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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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我国台湾地区还设定了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委会,负责资优儿童的鉴定、安置工作。鉴定流程一般分为3个阶段:(1)初选,通过教师、父母、同学或自我推荐,发现资优学生;(2)复选,包含筛选和鉴定两个步骤;(3)遴选,由各县市的鉴辅会通过综合研判,认定合乎资格者[8]。此外,为符合多元评量的精神,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了正式和非正式评量工具,供各校依需选择(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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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优教育的行政与支持体系完备

1.与资优教育相关的规定

推动资优教育的主要规定有《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鉴定办法》《特殊教育学生调整入学年龄及修业年限实施办法》《特殊课程教材教法及评量方式实施办法》《参加国际数理学科龑林匹亚竟赛及国际科学展览成绩优良学生升学优待办法》等。而艺术才能优异者主要依据《艺术教育法》及《艺术教育法施行细则》[9]推动资优教育。可见,我国台湾地区为资优教育创造了良好的行政环境,对其鉴定、安置、课程与教学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以保障每一个儿童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2.行政运作体系

目前,我国台湾地区资优教育行政体系分为

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教育主管部门下设学生事务及特殊教育司和特殊教育组,负责资优教育政策、评估、咨询、经费、督导等事宜;第二层面是各县市政府教育局()下设立特殊教育科、鉴辅会及特殊教育咨询会,以执行资优学生鉴定、安置教学辅导和资优教育发展建言相关工作;第三层面是中小学校设有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或特殊教育组,负责该校资优教育相关业务之推动[10]

3.相关支持服务

(1)家长资源

充分运用家长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是台湾地区推动资优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家长有权利参与资优儿童的鉴定、安置和个别化教育计划。部分地区由家长组织成立了资优教育发展协会而且,各校的家长会也是学校内部资优教育的坚强后盾。

(2)相关机构和网络信息资源

为推广资优教育,我国台湾地区面对不同群体创办了一些相关资优机构。一般来说,面对教育工作者和家长,资优教育学会为其举办各类研讨会,通过资优教育季刊传播研究成果。对于学生而言,图书馆、天文馆、文化园区等公共教育场所是学生探索知识、延伸课堂的地点,各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协助其开展研究。此外,台湾地区还建立了多个资优教育网站、基金会网站,如远哲科学教育基金会网站提供出版品介绍、资料下载、活动消息公告;台北市资赋优异资源教育中心网站提供资优教育现况、互动交流、教育教学资源服务;还有协会团体网站,如高雄市资优教育发展协会网站;各级学校通过网络进行资优班介绍,提供教师团队简介、班级概况、活动照片、教学互动等信息;其他网站,主要是由大专院校或个人建置的网站11

三、资优儿童的安置与培养多元化、多样化

1.安置形式和机构

如今,我国台湾地区主要有四种资优儿童安置方式:(1)集中式资优班,主要用于高中阶段学生的安置;(2)分布式资优班,即资优儿童就读于普通班,专长学科抽离至资源班;(3)资优巡回辅导班,适应于人数较少或偏僻的地方(4)资优特殊教育方案,透过个别化辅导计划和区域性资优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教育,且包含提早入学、缩短学业年限等服务12

2.资优教育的课程与教学

我国台湾地区资优教育课程采取充实制、集中式、加速式。充实式分为广度的充实和深度的充实,前者扩充学习领域,补充课程范围以外的科目,后者提供学生精深学习的机会13。充实框架下的大部分课程与普通班相同,其他依资优学生个别需要抽离到资源教室或校外机构做专业训练,如专长领域高层次教学、创造力与批判思维课程、高层次的思考训练、校外参观、专家讲座、专题研究等。集中式下的资优教育班,其课程设计以一般课程为基础,但需规划特殊性、独特性和多元性充实课程、方案与活动,同时,注重学生身心发展和社交能力的培养。而加速式旨在为资优儿童提前进入下一个学业阶段提供课程,分为提早入学、跳级、单科加速、缩短修业年限、提早结束课程等14。另外,目前台湾地区正在积极推动资优教育方案和区域性资优教育方案,强调区分性课程与教学,即为不同能力、兴趣、学习风格及经验背景的学生创造多元学习途径,允许不同特质的学生有不同的课程与教材进行区分或加速学习15。可见,台湾地区强调为每位资优生提供适性化的教学服务,以符合学生特质、兴趣及能力。

3.资优教育评鉴

为考察资优教育实施现状,我国台湾地区已发展出一套具有特色的教育评鉴体系:(1)评鉴工作制度化;(2)评鉴目的明确,旨在提升资优教育质量;(3)组建专业团队担任评鉴委员;(4)评鉴工作系统化;(5)评鉴项目固定化,可依学校特色弹性调整。同时,注重评鉴结果的推广,奖励评鉴成效优异者并追踪辅导改进者,其评估实施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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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视资优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1.师资培养

依据特殊教育教师职前教育课程科目及学分(2003)规定,资优教师需修足40学分(学习内容见表4),实习半年后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在取得教师证书的基础上再去应征教职[16],除了学习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具备专门学科知识和教学知识,掌握该学科的教材教法。

2.师资甄选制度

“特殊教育法”第2条规定,各级学校聘任具特殊专オ者协助教学,资优教师专业标准酒盖教师专业基本素养、敬业精神与态度、特教专业知识、特殊需求、学生鉴定与评量、课程设计与教学、班级经营与辅导、研究发展与进修7大向度[17]。进入资优系统,教师必须具备三大层面的知识:(1)人格方面:具备教师一般素养和个人基本素质;(2)知识和技能方面:学科教学知识,资优者身心特点和教育,课程设计与教学能力,鉴定和评量,辅导与资商,行政与协调,研究与革新[18];(3)情意方面: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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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包括教师进修学位、修习课程、教师培训、参加研习或演讲活动、自我反思等形式。其中,教师进修是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各大学特教系研究所的“硕士班推荐甄选管道”及“教师在职进修硕士学位班”是广大教师增长知识和技能的选择[19]。专业培训也是一种途径,各县市的教育局(处)与各师范/教育大学合作开设资优教育专业学分班,供教师修习资优教育课程和其他专长课程19;特殊教育通报网也会提供各式各样的长短期研修学习活动。此外,为增进资优教师和普通教师的合作,各地区组织教师专业团体和读书会,整合资优教师与学科专长教师实施教材、教学、课程规划等活动。当然,自我进修或行动研究的方式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式,如阅读当地法规与标准、参与资优教育协会、阅读专业期刊与研究、教学反思等[20]。台湾地区非常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教师甄选和专业发展,从知情意行四大方面培养资优教师,尤其注重教师的专业态度和专业伦理教育,充分保证了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养。

五、对我国大陆发展超常教育的启示

1.重视超常教育研究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特殊教育蓬勃发展,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利得到了保障,从广义上说,超常儿童也是“特殊儿童”,其教育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相对于我国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小组、特殊教育科、鉴辅会及种类繁多的资优教育学会、资优教育中心、资优教育班,大陆地区唯有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设立的超常儿童中心是推动超常教育的主要基地,其他相关研究机构并不多。因此,成立英才教育机构、学会或中心来研究超常儿童教育政策、法规、安置、教学,推广研究成果是大陆未来发展超常教育应关注的地方。

2.建立健全超常儿童法规体系

为了资优教育的顺利发展,台湾地区出台了《特殊教育学生调整入学年龄及修业年限实施办法》《特殊课程教材教法及评量方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大陆目前还没有超常儿童教育方面的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超常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显然,大陆有必要出台针对超常儿童教育的专门法律法规,规范超常儿童的鉴定、安置、教师、课程与教学等,为超常儿童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完善鉴定和甄选程序

就鉴定和甄选程序而言,大陆主要通过推荐、初试、复试、继续考察的流程来选拔超常儿童,其鉴别形式单一,过于强调知识,范围有限,没有健全不同类型超常儿童的鉴别标准和流程。因此,未来大陆可分类甄选超常儿童,建立各类超常儿童鉴别和选拔标准,发掘目前不利处境,如身心障碍、留守、家庭功能不健全中的超常儿童,让教育服务于更多的儿童。

4.实施多元安置

安置形态要寻求多元化,弹性安置,改变以前以超常儿童单独编班的形式,倡导融合,实施普通班、资源班、巡回辅导等多样化安置。

5.改革课程与教学以满足超常儿童的教育需求

当前,我国大陆地区较多采取一般课堂教学的教育方案,较少关注英才儿童的个别化需求,为此,下一步任务是改革单一的课程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校、社区、家庭、社会资源安排教学。丰富的教学内容既可以满足超常儿童教育需求,也能促进教学形式多样化。应结合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以推进我国超常教育的发展。

6.加强专业团队和教师队伍建设

台湾地区资优教育的一大特色就是聚集行政人员、鉴评人员、一线教师、研究员、家长、特殊专长者等共同为资优儿童服务。鉴于此,大陆一方面要组建专业团队,形成跨学科、跨领域、跨专长的合作,另一方面,则是加大超常教师培养力度,形成连贯的师资培育体系。一是在职前教育阶段开设超常教育课程和专长课,培养专业过硬的教师;二是在职后教育过程中强调终身学习,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与资优中心开展培训,储备师资队伍,保障超常教育发展所需的高质量师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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